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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福田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减免名单公示啦!

  • 2022-04-09 22:53:47 来源: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为尽快落实公共住房租金减免政策,现将承租我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单位承租户和个人承租户名单予以公示,并就租金减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租金减免对象

(一)单位承租户

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见附件1)。

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综合占股比例不超过50%的股份制企业。

(二)个人承租户

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外,其他所有个人承租户均为租金免交对象。(见附件2)

二、租金减免时间

免租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4月15日,45天租金。

三、免租名单公示

(一)2022年4月8日至4月14日,在福田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部门网站(http://www.szft.gov.cn/bmxx/qjsj/tzgg/index.html)公示5个工作日。

(二)存有异议的承租户,请在公示期间向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福田花园大厦1层102室,咨询电话:0755-23619344、0755-82799474)。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三)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如进一步核查发现承租户不符合免除租金条件,将取消其免除租金资格,并补收已免除的租金。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区监察委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举报电话:0755-82571663。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五、其他提示

(一)免租对象无需另行申请免除租金;不属于免租对象的3、4月租金将在4月底一并补收。2022年4月30日前补交的,不计收违约金。

(二)免租对象已通过缴款通知书方式提前交纳2022年3月、4月租金的,已交的租金予以抵扣之后正常月份租金,退房时仍有剩余款项的予以退还。

(三)深圳市福田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管理的人才住房,免除租金措施将由其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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