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2022年2月17日讯 近日,广东多地发布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通告。其中,珠海高新区已于1月16日发放首笔奖励金。
惠州大亚湾:最高奖励50万元
日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凡举报参与、从事偷渡、走私人员或船只等线索的,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视案情)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根据通告,当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加上病毒不断变异,传播力增强。走私货物和偷渡人员经由海上通道携带病毒入境、向内输入疫情风险隐患较高。
通告指出,严禁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以及为偷越国(边)境提供条件,严禁任何企业、组织、个人私自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境人员(含我国公民、外国人)。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坚决抵制“走私、贩私、买私、用私”的行为,同时积极教导身边人自觉抵制走私、偷渡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参与走私或偷渡活动,如日常生活、工作发现有走私、偷渡等可疑行为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依照《大亚湾区公安局对偷渡走私非法活动线索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凡举报参与、从事偷渡、走私人员或船只等线索的,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视案情)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实行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行报复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0752-5577000或110
惠州惠东:至少奖励5万元
2月16日,惠州市惠东县公安局发布《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鼓励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走私、偷渡的不法行为。根据内文,凡提供线索查获有走私物品或抓获偷渡人员的,案件成立的先行奖励5万元,同时结案后再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额度的情报奖励金。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传播能力不断增强。走私货物携带和偷渡人员经由海上通道携带病毒入境,向内输入风险性极高。
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切实做好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反走私、反偷渡工作,惠东公安提醒全体市民,严格遵守反走私反偷渡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走私、偷渡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走私偷渡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坚决抵制“走私、贩私、买私、用私”的行为,同时积极教导身边他人自觉抵制走私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以及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严禁任何企业、组织、个人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该信内文还指出,广大市民如发现有走私、偷渡等可疑行为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凡提供线索查获有走私物品或抓获偷渡人员的,案件成立的先行奖励5万元,同时结案后再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额度的情报奖励金。公安机关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实行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行报复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110
蔡警官:13502255777
曾警官:13802353709
东莞:最高奖励10万元
为严厉打击海上偷渡违法犯罪行为,杜绝从海上偷渡入境,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偷渡工作,东莞市公安局决定加大海上偷渡线索有奖举报力度。特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向东莞市公安机关提供东莞市范围内参与或从事海上偷渡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据此侦破案件的,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属于奖励范围的,适用以下标准:
(一)举报参与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1万元。
(二)举报组织、运送人员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一人奖励2万元。
(三)举报海上偷渡行为的,每查处1艘(辆)用于偷渡作案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
(四)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照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领奖人(单位)。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举报人可拨打110或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69-23055555进行举报。
(二)邮件举报。举报人可登录“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的举报邮箱进行举报。
(三)亲临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东莞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四)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予以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两个月(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4月15日),由东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珠海5区通告:最高奖励10万元!
2月15日至16日,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备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陆续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备组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决定实行反走私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提供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抓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者,奖励10万元;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
(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解释权属
(一)本通告由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备组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海防打私防控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24小时举报电话
(一)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0756-2222846
(二)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0756-8889883
(三)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0756-7791422
(四)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0756-7268999
(五)珠海市公安局机场分局:0756-8647010
(六)斗门公安分局24小时电话:0756—5522201
(七)斗门区打私办电话:0756—5522120
(八)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0756-8646910
(九)“洪保十”片区:0756-8687705
(十)桂山镇:0756-8851100
(十一)担杆镇:0756-8855492
(十二)万山镇(万山岛):13703005432
(十三)万山镇(东澳岛):17722082207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10万元!
珠海高新区发放首笔
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金
2月16日,珠海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向热心群众发放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金。据悉,这是高新区发布《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通告》后发放的首笔奖金。
2月15日晚上,根据热心群众提供的线索,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反走私反偷渡工作专班成功抓获一批非法入境人员。
该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人民群众是“反走私反偷渡”斗争的力量源泉。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构建打、防、管、控、宣的立体网,全民动员打好“双反”阵地战,全面营造“人人喊打”的强大声势,全面筑牢反走私、反偷渡工作的“铜墙铁壁”,共同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严密防线。
(记者 林海生 陈丽媛 王雷 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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